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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10)本市安南區一處住宅建築新建工程工地發生墜落死亡災害案,轄管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已派員調查,南市勞工局也立即啟動(FAP)服務機制,進行職災慰問及協助
昨日(3/10)下午16時10分許,臺南市安南區一處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生施工架承攬商所僱祈姓勞工於外牆第四層施工架從事施工架修補作業時,因現場施工架開口未設護欄等設備,不慎自高度約7.2公尺之施工架吊料口墜落至地面,撞及頭部之職災事故,經送台南永康奇美醫院經急救後仍傷重不治。針對該職災案,轄管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已已派員到場了解調查祈姓勞工的墜樓原因與追究相關責任,並令作業場所立即停止施作,待確認安全施作方式後方得復工。勞工局職安健康處今日也同步派員瞭解並協助家屬辦理職業災害慰助。
轄管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表示,職災發生初判原因為罹災勞工未戴用安全帽。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未來如經調查屬實,雇主就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未防止有墜落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將依同法第43條規定裁處3至30萬元罰鍰。另雇主也構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將移送地方檢察署參辦。而南市勞工局針對職災個案家屬也立即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機制(FAP),辦理職災個案慰問並提供相關協助。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從事營造作業風險性高,事業單位平日即應設置安全設備設施完成自主檢查;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工作者勞工正確戴用;進入營造業工作場所作業前,管制人員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甚至由雇主鼓勵員工取得「臺灣職安卡」,全面提升營造業勞工危害辨識能力,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職災憾事再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代理處長陳美顏表示,預防營造工地墜落災害重點如下:
- 1. 勞工於工作場所作業前,應指派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 2.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雇主應提供安全帽使其戴用。
- 3.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4.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5.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
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如事業單位對於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電話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