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09/06/11安南區新建工程工地發生女性工人墜落工安意外,轄管南區職安健康中心已派員檢查並令停工及裁處,南市勞工局也立即啟動職災慰問

  昨日(6/11)日下午1時13分許,台南市安南區安新二路及安順庄大道路口新建工地,工地從事廁所牆壁混凝土澆置,因澆置過程中產生漏漿之泥渣,混凝土廠商所僱用周游姓女性勞工,從事清理3樓廁所的混凝土泥渣,不慎自3樓樓板邊緣開口處摔落至地面,高度12公尺,經連絡救護車送安南醫院救治,罹災者仍傷重不治。轄管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第一時間接獲通報立即派員檢查,並令作業場所立即停工及裁處,職災發生初判原因係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針對該職災案,勞工局也立即啟動職災慰問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營造作業風險性較高,事業單位對於營造工地平日即應設置安全設備設施完成自主檢查;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工作者勞工正確戴用;進入營造業工作場所作業前,管制人員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全面提升營造業勞工危害辨識能力,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職災憾事再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表示,預防營造工地墜落災害重點如下:

1、勞工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作業前,應指派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2、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3、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4、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雇主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5、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如事業單位對於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