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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6/22)上午安南區盛群洗染企業有限公司發生調配粉狀染料時發生染料閃燃造成勞工灼傷及嗆傷之工安意外,受傷人員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轄管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已責請事業單位提出職災檢討報告

        今(6/22)上午8時49分許,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開安路47號盛群洗染企業有限公司發生潘姓工人疑在調配粉狀染料時,粉狀物疑似產生靜電累積而發生閃燃,造成潘姓工人灼傷及嗆傷之工安意外,轄管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已責請事業單位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對於罹災家屬要求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災補償規定辦理。

        經初步瞭解災害發生的經過為盛群洗染企業有限公司於109.6.22早上大約08:49,所僱勞工於廠內調配粉狀染料時,用右手使用攪拌棒混合粉狀物時疑似產生靜電累積而發生閃燃,造成潘姓工人右手肘1%體表面積2度、膝蓋以下8%體表面積2度灼傷及喉頭有嗆傷,人員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經通知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協助滅火,並將罹災者送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治療。

        局長王鑫基表示災害初步原因分析,轄管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回報,初步研判為雇主對於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攪拌設備,未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呼籲業者在職場上恐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設備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規定採取上述去除靜電發生之安全措施。

        王鑫基局長再次呼籲「賺錢有數,生命要顧」,各事業單位及勞工莫存有僥倖心態,確實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職災憾事再發生。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