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暨勞動條件專區
日期 | 標題 | 網址/附件 |
111.04.07 | 勞動部配合108年勞動基準法增修(訂)條文修正勞動派遣權益行政指導,以明確勞動派遣法律關係,增加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單位相關義務,並保障派遣勞工相關權利。 | |
110.11.08 | 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應予放假,其應放假一日之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之。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爰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族別歲時祭儀當日欲休假,無庸請假。至雇主如欲確認勞工是否具有原住民族身分或所屬族別者,得請勞工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其原住民族身分或族別之相關文件。 原住民各族的放假日謹依原民會之公告為準,相關公告請參考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 | |
110.11.03 |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以勞動條3字第1100131411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1月2日生效。 | |
110.09.13 | 有關司法院釋字第807號解釋公布後,勞動基準法第49條規定之適用疑義 | |
110.01.14 | 「核定從事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之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以勞動條3字第1090131169B號公告發布 | |
109.10.26 |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